LAW
经济法学笔记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地位 # (一)什么是经济法学 #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 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 (二)经济法学与经济法的关系 # 联系 区别 二、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和研究现状 # (一)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 # 经济法学最早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经济法学在20世纪30年代从德国传入我国,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对其传承甚少 经济法学最繁荣的国家是德国和日本 英美法系国家没有经济法学这门学科 严格意义上的中国经济法学的开端应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其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978-1986年:形势大好时期 1987-1992年:断臂求存时期 1993-2000年:脱胎换骨时期 2001年以来:地位确定时期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现状(中国1992年以后的代表观点) # 协调经济关系说——杨紫焰 需要国家干预说——李昌麒 国家调节关系说——漆多俊 意志经济关系说——史际春 社会公共性说——王保树 三、经济法学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 # (一)经济法学的指导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 # 注释方法 法律的经济分析法 历史沿革比较研究的方法 实证研究的方法 发社会学和调查研究的方法
论我国陪审制度的利弊及完善
·1936 字·4 分鐘
陪审制度是陪审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案件陪审的制度。
陪审制度最早产生于古雅典和罗马时期,是当时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近代西方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陪审制度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广泛的采用和完善,主要有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和大陆法系的陪审员参审制两种形式。在我国,现代陪审制度的雏形是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创立“马锡武审判方式”采用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到了今天,陪审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有着不可否定的积极性。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主要特点在于:
(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虽然在许多情况下要与物发生直接的联系,但它并不是人与物、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是通过物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说买卖,我们买卖就是通过物来发生了买卖关系,这个物可能是房子,也可能是汽车,它并不是人对汽车或人与房子的关系,而是通过汽车和房子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买卖义务关系,也就是出卖人和买售人发生的关系,这是民法要研究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包含有几层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