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藝術的故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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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羅馬和拜占庭 # 5 A.C. ~ 13 A.C.
由於君士坦丁大帝確立了基督教會在國家中的權力,宗教和藝術的關係再次緊密結合起來。由於禮拜場所的功用和古代神廟截然不同,於是教堂沒有用異教神廟為模型,而是仿造大型會堂的型式(basilicas)。這種建築本是用作室內市場和公開法廷,主要由長方形大殿構成,沿著兩條長邊有些比較狹窄、低矮的分隔間,由一排柱子把它們跟大殿隔開。裡面盡頭處經常是一個半圓形的高台(即半圓形龕),會議主持人或法官就坐在台上。半圓形的龕即後殿就被當作主祭壇(high altar),是禮拜者矚目的地方。設置著祭壇的這個地方,從此叫做唱詩班席(choir)。中央主殿是會眾集會之處,後來叫做中殿(nave),此語原義是“船”(ship)。兩邊較低矮的分隔間叫做側廊(side-aisle),意思是“翼”(wing)。這類教堂被稱為巴西利卡。最早的已經沒有能保持原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