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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新文化运动
北洋军阀统治前期,在中国满布阴霾的天空中,响起了一声春雷,爆发了一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猛烈抨击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文化启蒙运动——新文化运动。
这一时期,在政治方面,辛亥革命失败后,列强支持袁世凯称帝,加紧侵略中国,中国先进分子为改变这种局面寻找新的出路。经济方面,中国资本主义在一战期间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以更好地发展资本主义。随着新式学堂的建立和留学风气日盛,西方启蒙思想进一步被介绍到中国,而且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袁世凯的尊孔复古的逆流为民主知识分子所不容。因此,新文化运动的出现既是当时特定历史时期经济、政治、思想文化诸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也是近代中国经历长期的物质、思想准备基础上的必然结果。
论我国陪审制度的利弊及完善
·1936 字·4 分鐘
陪审制度是陪审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案件陪审的制度。
陪审制度最早产生于古雅典和罗马时期,是当时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近代西方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陪审制度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广泛的采用和完善,主要有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和大陆法系的陪审员参审制两种形式。在我国,现代陪审制度的雏形是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创立“马锡武审判方式”采用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到了今天,陪审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有着不可否定的积极性。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主要特点在于:
(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虽然在许多情况下要与物发生直接的联系,但它并不是人与物、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是通过物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说买卖,我们买卖就是通过物来发生了买卖关系,这个物可能是房子,也可能是汽车,它并不是人对汽车或人与房子的关系,而是通过汽车和房子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买卖义务关系,也就是出卖人和买售人发生的关系,这是民法要研究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包含有几层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