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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案例分析

·1359 字·3 分鐘
Y Cheung
作者
Y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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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于2002年3月在乙公司购买了丙公司生产的电热水淋浴器和丁公司生产的多功能漏电保护器。同年4月,甲在使用该淋浴器时,突然被按键漏电击中,右手烧伤,被截除食指。为此,甲与乙公司交涉,要求赔偿。乙公司称:责任由生产者承担,乙公司无过错,拒绝赔偿。甲遂向法院起诉,状告乙、丙、丁三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乙公司辩称:该电淋浴器只属本公司销售,赔偿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与销售无关。丙公司辩称:并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生过事故,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而可以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丁公司的漏电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丁公司辩称:甲违反有关说明书的警示说明,违反安装说明,擅自安装超大功率电器,致使漏电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但漏电保护器失灵也不至于造成电器伤人,丙公司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经法院调查和技术监督局鉴定:(1)淋浴器的制造工艺存在缺陷,特定情况下淋浴器开关按键可能漏电;(2)漏电保护器以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3)甲未按照丁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以致使用时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

问:

  • (1)乙公司作为销售者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 (2)丙公司作为生产者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 (3)丁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 (4)甲有无过错,对本案处理有何影响?

  2、A房地产公司经市人民政府规划批准,通过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对该市5000平米区域的土地实施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开发。该区域内有市政府某机关办公房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某构件厂成品库房。该厂成品库房是5年前因厂房用地不够,经原市长批准在该区域土地空地上建造的。按照土地出让合同,A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对该区域土地进行开发,市政府某机关进行了搬迁;但构件厂拒绝搬迁,理由是:(1)该厂是国有企业,土地属国家所有该土地归使用已有5年,当然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2)该厂在该地建立成品库房,是经过老市长批准,属于合法使用。

问:

  •   (1)A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区域土地实施房地产开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   (2)某构件厂对该土地是否有土地使用权?拒绝搬迁的理由是否成立?

   3、李某将一套价值1500元的西服送某干洗店干洗,干洗店收取干洗费40元并出具取衣凭条。三天后,李某去取衣服时,发现衣服多处染上红色,还有几处出现破损。李某当即提出赔偿要求。干洗店承认自己有过失并答应赔偿,但根据取衣凭条的规定,赔偿数额只能是干洗费的2倍。李某此时才注意到凭条上的说明。根据凭条上的说明,李某只能获得80元的赔偿金额。李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

问:

  • (1)干洗店的凭条上的说明是否有效?为什么?
  • (2)该案例应如何处理?

4、甲厂原是享有盛名的葡萄酒厂,产品销路很好,乙葡萄酒厂建立较晚,但采用国际上先进工艺设备,并选用优质原料,产品倍受消费者欢迎,年销量俱增。甲厂因此受到影响。于是甲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本厂产品自然纯正,无任何添加剂,而乙厂产品添加了对人体有害的色素、香料,敬请消费者认准甲厂产品。此后,消费者纷纷购买甲厂产品,造成乙厂产品滞销,于是乙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甲厂。法院调查得知,乙厂产品不含任何对人体有害的色素、香料。

问:

  • (1)甲厂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2)该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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